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罪成。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香港沒有法律禁止任何口號,但相信裁決對日後涉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案件,會有指導及約束性。由於相關口號已被裁定有分裂意思,市民若繼續使用會有危險。
湯家驊在電台節目稱,日後涉及口號的案件,該裁決能夠讓法庭作為參考,結合被告意圖及環境證供,判斷被告是否觸碰到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門檻。
對於法庭連日聽取專家討論光時口號的意思,湯家驊坦言感到奇怪,認為只需要用常識去判斷,例如在2019年之後社會如何理解口號。他亦認同法庭就唐英傑案「恐怖活動罪」的解讀,指被告當時的行為是要宣揚政治理念,並非單純的危險駕駛。
該案不設陪審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湯家驊說,法官比陪審團更安全和公正,因為陪審團易受身邊人及新聞唆擺,受情緒影響。
大律師黃宇逸認為,裁決是告訴社會,法庭如何從環境證供推論出意圖。這個案例後,執法機關可能會更主動執法或清除標語,市民若想杜絕所有風險,避免展示相關口號是最安全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