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嚴重衝突,大批市民前往理大外圍聲援校內被困者,其中一名設計師在警方驅散時,於紅磡蕪湖街被捕,被控「暴動罪」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9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自小成績優異,家人、同學、同事撰寫求情信,認同被告是「好好的青年、兄長、同事」,加上被告在涉案暴動中非主要角色,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作出任何暴力行為,認為若法庭判處較短的刑期對家人、社會都好。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出,暴動為嚴重罪行,涉案暴動亦明顯非突然發生,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暴力,強調量刑時應考慮整個群體的行為,而非單單被告的行為,最終就「暴動罪」判被告囚3年9個月,至於「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則囚3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被告雷爍鏗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以及管有26粒波子及100條膠索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