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因應早前涉及L452R變異病毒株而與輸入個案有流行病學關連的個案,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需要再次進行檢測。為謹慎起見,曾逗留該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即使已完成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亦須接受強制檢測。
任何在6月9日、10日、13日、19日、21至24日或27日曾身處鴨脷洲冠藍軒的人士,須於7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任何在6月27日中午12時至下午9時曾身處香港仔華富(二)邨商場麗絲快餐店的人士須於7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