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修訂《議事規則》,包括限制委員會人數,每名議員最多加入6個委員會,議員須穿着商務衣飾出席立法會會議,日後只能在發言時展示物件,議員若無合理原因缺席會議導致流會,將被罰一日薪酬等。
熱血公民鄭松泰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修改是限制議員的表態機會,對議會內的少數派議員不利,認為是令議會階級化。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則認為,今次修改是撥亂反正,限制委員會人數是要確保委員會有效運作,不希望如以往一些具爭議的議題,有議員一窩蜂進入委員會霸位,令議員無法發言。
他又稱,事務委員會屬工作小組,而審議政策的關鍵在於立法會大會,議員可提出修正案及投票,要提出意見仍有好多不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