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的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律政司司長早前已發出證書決定不設陪審團,改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審理。唐英傑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及大律師陳碧琪代表。
唐英傑涉嫌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控方加入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
唐英傑一方之前就其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被拒後,向上訴庭申請上訴,亦被駁回。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早前指陪審團審訊並非憲法權利,《基本法》無要求保留陪審團制度所有元素,《國安法》亦列明律政司司長認為符合情況,就可以指示不設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