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工會及記協就通訊局去年裁定一集《頭條新聞》侮辱警隊的投訴成立提請司法覆核。
通訊局一方陳詞表示,今次裁決僅針對節目個別集數的內容,以及要求港台跟隨《電視節目守則》,強調廣播機構的表達自由並非無限,有關裁決不會影響將來的節目製作,亦不會影響言論自由。
通訊局一方指出,該集《頭條新聞》播出時,正值社會動盪和疫情,警民關係受到損害,雙方互信很差,再出現針對警隊言論,通訊局必須小心處理。
通訊局一方又提到,處理投訴的委員會由社工、律師、學者等組成,富有經驗處理針對電視節目的投訴,前年12月港台另一節目曾被指針對警隊,最終投訴裁定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