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條件豁免多類已接種新冠疫苗的商界高級人員,來港時接受強制檢疫。豁免名單顯示,受金管局、證監會或保監局監管的機構、持牌法團或保險經紀公司,如果有全球或區域高級人員,要進行公務外訪,並已接種新冠疫苗,將可申請來港時豁免檢疫,每間公司每月有2個名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有關高級/有環球或地區職務的行政人員的釐定,金融業監管機構將按申請機構提交的資料,按實際情況進行審視,不能一概而論。而上市公司及上市申請人的董事(不包括高級職員)如因出席法定會議(例如周年股東大會及上市聆訊)來港或回港,他們會符合豁免安排的資格。只有獲納入一些主要指數的上市公司(約500間)的董事及高級職員才可因必要的業務活動來港或回港,並獲豁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