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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 時事脈搏 港聞

羅致光:註冊局按例處理社工紀律 政府不宜干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早在立法會回應口頭質詢時表示,社工註冊局根據1997年通過社工註冊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須由15名成員組成,8人須為社工,經選舉程序由社工互選出,6人由政府委任,當中須有至少3名非社工或公職人員,1人為社署署長或其代表,註冊局獲賦權檢討社工註冊資格標準、擬定審批工作守則、管理註冊制度與紀律制度等事宜,註冊局可決定犯刑事罪行人士能否註冊為社工,強姦、謀殺、等罪行,須被釘牌,以供註冊局就投訴作決定

根據註冊局資料,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共有7名社工就刑事罪行被定罪或判監,未有涉案人士被釘牌,未有時任註冊局成員,註冊局正考慮當中1人個案,2人正待法庭上訴裁決,1人未有申請續期註冊,另3人定罪不影響其註冊續期,所涉及罪行和刑期並非條例所指明罪行。羅又指,註冊局是法定機構,其組成、權力、職能、註冊規定、紀律處分程序已在條例列明,若註冊局按條例處理社工的紀律管制相關事宜,政府不宜干預,當局建議註冊局考慮適當措施加強透明度。

民建聯梁志祥建議當局就社工註冊局組成修例,改變目前社工人數多於委任人數的不平衡與包庇狀態。羅致光稱,現時註冊局中當選及委任比例已比其他專業組織較高。

民建聯周浩鼎指出,2019年有社工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當局亦因相關罪行並非指定罪行而「包庇」相關人士令他們不用被制裁,但相關條例亦寫明若社工干犯了「須監禁罪行」都可被制裁,建議當局修例,並應將襲警等罪加入「指明罪行」清單,違者須「釘牌」以正視聽。

羅致光稱,任何立法工作都要聽取社會及議員意見,如社會上有聲音認為有關組織沒有履行條例功能,政府有責任跟進,但認為有議員稱註冊局就違規社工無任何懲處,是與事實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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