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被虐待致死案,女童生父及繼母早前被裁定謀殺罪成,被判處終身監禁。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各層政策並改善漏洞,為兒童提供有效保護網。
黃翠玲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據社署數字,2018及2019年分別有約1000宗虐兒個案,去年有約940宗。數字下跌可能與疫情有關,因為學校停課,小童與他人接觸的機會較少,因此難以辨識,擔心有不少隱藏個案。
對於法改會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訂明照顧者不舉報虐兒個案需負法律責任。黃翠玲歡迎有關建議,認為及早舉報和介入,能避免悲劇發生。
黃翠玲建議提升教師等辨識能力,有系統地評估兒童的傷痕和行爲情緒變化,若政府牽頭在學校等團體設守護兒童政策,亦可就對待兒童行爲設立清晰界限,為通報制定標準。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蔣麗芸形容,女童被虐致死案的判決大快人心,案件警惕父母反省有否虐兒行為,建議研究幼稚園是否需要駐校社工。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認為,「沒有保護罪」應該要包涵需要被長期照顧的人士,例如弱智人士及長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