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政府表示,在立法會地區直選中,若有候選人在競選期間去世或喪失參選資格,選舉程序就會終止,相關選區其餘候選人不會獲發選舉開支,若候選人在點票程序後去世或喪失參選資格,就會向候選人發還選舉開支。
民建聯張國鈞質疑,政府以點票程序作分水嶺,變相視乎候選人「好唔好彩」去判斷能否獲發資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重申,當局會積極考慮在有關情況下,可能給予候選人部分資助。
熱血公民鄭松泰希望當局釐清,條例草案會否列明若候選人涉《港區國安法》而被調查或刑事起訴,政府將不會支付任何選舉開支。當局未有回應。
此外,有議員關注參選人的提名表格,會否包括擁有其他國籍,及與外國政治組織的聯繫等資料。政府指在制定表格範本時,會先諮詢資格審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