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3日,香港國際機場爆發衝突,期間有警員一度擎槍示警,事後多人被捕。社區主任邱文勁及技工葉文亮早前承認暴動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45個月,餘下廚師高穎康和清潔工人麥幸雄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罪成,判監13個月。
法官郭啟安指出,機場內犯案比街頭嚴重,他們的行為不乏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激使其他示威者進一步破壞社會安寧。
此外,前年11月在反修例示威期間,一名年輕調酒師於旺角站出口縱火被捕,被告沈俊傑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3個月。
法官指出,被告縱火損壞財物,案情嚴重,有必要判以具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