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檢討專責小組上月公布報告,提出6方面的改善建議,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口頭質詢時,要求當局交代港台跟進報告建議時間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稱,港台已引入新編輯管理機制,由廣播處長及高層人員組成編輯會議,確保節目符合《港台約章》要求。
容海恩又查詢《港台約章》須否修改,以反映《港區國安法》最新情況,「點加強管理,令港台唔好成為反中亂港嘅溫床?」邱騰華稱,港台會製作節目介紹《國安法》條文,亦有節目介紹大灣區、嶺南文化、國家風光,加強培養國民身份認同及對國家文化認識,強調港台員工須遵守法律,不須因新法修《約章》,而顧委會就港台編輯方針及節目質素表達意見,通訊局亦會規管廣播事務,局方會配合並按《約章》監察港台政策及部門管理。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對港台節目屢受批評,質疑港台編輯定位做不到客觀持平,查詢局方須否再重新思考港台定位,「否則所謂改革只係喺行政管理上修修補補」。邱騰華重申,檢討報告並非只是流於行政改革,首部分的編輯管理建議觸及港台《約章》核心,即港台有編輯自主同時必須負編輯責任,不認為港台需要改變作為政府部門及公共廣播機構的定位,問題並非在於定位而是履約,指港台需要做到的是克盡己責維持適當平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