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屆會議的視像發言,稱制定《港區國安法》之後,香港恢復法治和秩序,居民可以重新如常生活。
她續說,與許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一樣,該法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訂為罪行。暴亂自此消退,居民可以享受合法的權利和自由。簡言之,香港回復一個安全、理性、包容和充滿活力的社會。
鄭若驊指出,《港區國安法》明文規定應當保障包括言論、集會自由在內的人權,並尊重和遵守包括無罪推定在內的法治原則。香港特區的執法機關和法院獲中央授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香港法官審理案件時,仍然是獨立無私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