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前年8月5日發起「大三罷」,有示威者在大埔汀角路和太和路一帶聚集堵路,警方拘捕一對男女,2人於粉嶺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囚9個月,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駁回。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裁判時表示,當晚有大批示威者在大埔超級城對開聚集,並向警方拋雜物,2名被告被捕時戴有頭盔及手套,沒穿反光衣,亦沒法提供記者證,故排除他們是記者。
蘇官又指出,2人均戴上頭盔及備有手套,唯一可能推論是與非法集結者同流合污,擾亂社會安寧,敲打及以雜物堵路,為避免被硬物劃傷而戴上手套。
辯方求情稱,男被告姚志聰任職廚房工人,因案件而飽受精神壓力,已反省及有一定悔意。
至於女被告郭煥琳是註冊社工,因案件影響而不獲僱主取錄,已感到後悔,希望盡快重投並貢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