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由2月22日(下周一)起,將逐步全面恢復法庭事務;為加強保護法庭使用者免受疫情感染,會分兩階段要求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於2月22日展開的第一階段,不使用「安心出行」程式的人士仍獲准進入法院大樓,但將被提醒需自行記錄行蹤;於3月1日展開的第二階段,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需使用程式或被要求記錄其姓名、聯絡電話、到訪法院大樓的日期和時間。不使用程式並拒絕記錄聯絡資料的人士,將不准進入法院大樓。
司法機構會繼續實施預防措施,包括強制體溫檢測、除非法官或司法人員另有指示,所有人士須時刻佩戴外科口罩,以及減少法庭、法庭大堂、登記處及會計部辦公室的座位數目等。
另外,由3月1日起,法庭程序將盡可能全面恢復。因應法庭指示,法庭可進行全日聆訊。
由2月22日起,各級法院的登記處和會計部、及其他為法庭使用者及公眾提供支援服務的辦事處將恢復正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