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10月拘捕4男5女,涉協助12港人離境,其中一名29歲男子遭落案起訴,涉干犯「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陳梓華,報稱任職律師助理,案件主管是國安處高級督察盧文輝,審理本案的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 根據控罪書,他被指控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 ,在香港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12港人案中的李宇軒及「我要攬炒」團隊劉祖廸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敵對行動,觸犯「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至於「串謀協助罪犯」罪,被告被指涉於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在李宇軒被警方以違反《港區國安法》逮捕後,在知悉或相信對方就該行為有罪下,與李宇軒、黎智英等人串謀,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協助李宇軒離港赴台,意圖妨礙執法機關拘捕或檢控李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