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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 時事脈搏

律政司上訴得直 黎智英繼續還押

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的保釋上訴案今日在終審法院宣布裁決。

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去年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終審法院受理,並處理如何正確詮釋《港區國安法》42條保釋相關條文,法庭今早頒下裁決,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黎智英保釋決定擱置,需要繼續還押。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原審法官批出黎智英保釋時,錯誤剔除42條保釋條件門檻要求更嚴格的特別例外情況,指條文開宗明義說不得准予保釋,除非有實質理由相信被控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有利於批准保釋的假定,兩者研訊起步點截然不同,原審法官錯誤視42條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保釋機制沒有影響,並將42條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酌情理由混為一談。

對於黎智英一方指,被控人按42條有責任證明應獲保釋理據的規定,減損受憲法保障的保釋權及人身自由權,舉證責任由控方負責,法庭不接納有關論據,指終院缺乏司法管轄權,裁定《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或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條約》不符而違憲或無效。

另外,歐盟駐香港及澳門辦事處就該案件回應指,歐盟及其成員國正觀察在香港對民主運動人士的審判,反映對案件的關注。並強調公開和透明是香港司法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組織對全球許多案件的觀察,表明歐盟對人權和法治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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