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表示,香港一直是提供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的主要所在地。香港在仲裁方面擁有領導的地位,可以歸功於堅實的根基,與時並進及方便使用的仲裁法例。香港的仲裁服務具靈活性,而且裁決可在超過160個司法管轄區執行,更值得留意的是差不多所有仲裁裁決均能夠在內地成功執行。
她續稱,香港的司法獨立主要是建基於《基本法》訂明的穩固體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設旋轉門制度,重要的是《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文保障司法獨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明確指出:「任何威脅使用暴力或網上惡意『起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既應受到嚴厲譴責,同時亦是徒然的。」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曾多次指出,包括在1月5日會見傳媒時強烈否認司法機構受壓。
鄭若驊指出,香港的固有優勢以及在「一國兩制」下的有利條件,加上大灣區發展等機遇,將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促成交易和爭議解決服務的國際法律樞紐,地位無可取替。希望社會各界聯手加強對外進行推廣及解說工作,以澄清任何錯誤看法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