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人士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天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62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6月11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72歲女子,於去年11月24日入境時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同日企圖離境並在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