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英國新冠病毒疫情發展,特區政府公布收緊多項從英國到港人士的防疫限制措施,所有於過去14天曾逗留英國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本港居民,將不會獲准登機前來香港。相關措施會於周二(22日)凌晨零時生效,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港府引用防疫條例,在原有規例下,推出更嚴厲措施,新措施收緊第599H章下的規定,所有於過去14天曾逗留英國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將不會獲准登機前來香港。
其次,作出第599J章下最新強制檢測公告,規定在12月2日或之後到達本港的受檢人士,如曾在英國停留並須在港接受強制檢疫,除須在到港後第19天或第20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外,亦須在確定檢測結果前留在該人的居住地點、私人處所或在檢疫令上指明的檢疫地點。如從英國抵港受檢人士因前往檢測或返回逗留地點而須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車。
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上述規定,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同時亦正着手修改法例,容許在有需要時把強制檢疫期訂為多於14天,包括將從英國來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延長至21天。有關詳情會待行政會議通過後再作公布。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這次英國出現的變種病毒傳播力相當之強,比現時的病毒傳播力高七成。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這個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