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集團醫療事故,導致一名顧客接受療程後死亡。負責療程的女醫生麥允齡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罪成,法官今日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判刑。
辯方求情時表示,38歲的被告育有一名有特殊學習需要的4歲女兒,平日有參與義務工作,因今次案件賠上前途,並患上抑鬱需要服藥,強調被告出於對僱主及公司的信任執行有關程序。
法官張慧玲承認此案情況特殊,除需要重審,因她要處理另一案件而令此案延遲,令被告受到壓力。
張慧玲又指出,雖然被告否認控罪,但認同很多庭上的證據,節省了不少法庭時間,法庭會加入作量刑考慮。
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技術員陳冠忠2017年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判囚12年和10年,2人早前的上訴將押後頒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