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男性囚犯須剪短頭髮的安排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早上頒布裁決,5名法官今早頒布書面判詞,一致裁定梁國雄勝訴,並指懲教署規定男性囚犯頭髮必須「盡量剪短」的常規令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梁國雄在庭外形容是「遲來的勝利」。
終院法官指,確保監獄紀律和施加社會對男性和女性的既定造型,缺乏合理關聯,懲教署長亦未能證明有關的常規令,反映社會上對男性和女性的既定造型,亦未能提供任何理據證明在香港社會,男性既定髮型是短髮,女性可以是長髮或短髮。
2011年,梁國雄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服刑4星期,並被剪去長髮。梁國雄出獄後申覆核,挑戰署方規定男犯人必須剪短髮的工作守則,原訟庭當時裁定他勝訴,懲教署不服提出上訴得直,終院今日頒布終極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