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30年樓齡或以上的舊樓須參與強制驗樓計劃,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出,發現截至去年12月,應涵蓋的1.8萬幢樓宇之中,尚有1.2萬幢未接獲屋宇署發出的法定通知。而該署自2013年推出計劃以來,目標樓宇數目由每年2000幢,大幅削減至去年的400幢,今年則回升至600幢。報告認為,若按最新目標每年揀選600幢樓宇檢驗,須長達20年才完成1.2萬幢,建議該署持續檢討目標數目,並進一步精簡計劃。
按屋宇署指引,法定通知指定期限屆滿後1個月期限,應向仍未強制驗樓的業主發出警告信,但報告發現,截至今年4月有約2.4萬份法定通知無獲遵從,但該署只向其中近7000份(約28%)的業主發出警告信。報告認為該署應改善檢控行動,截至今年4月,130份不獲遵從的法定通知中,有26份在被告定罪後逾1年至3.5年仍未獲遵從,亦未被第二次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