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電訊前職員涉將警員家屬個人資料上傳至Telegram群組,被裁定「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等罪成,被判監2年,是首宗違反《私隱條例》涉及「起底」判刑案件。
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法庭裁決,稱「起底」行為令受害人甚至家人遭受網上欺凌,造成持續困擾,強調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起底」行為除不道德,亦可能涉及觸犯《私隱條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公署表示,自去年6月至今年10月底,公署已超過200次去信共18個涉事網站、網上社交平台或討論區的營運商,要求移除3500多條「起底」連結,強調會盡力遏止「起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