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公布兩宗激光眼科程序醫療事故。
其中一宗涉及大埔那打素醫院,醫生周一為一名病人在專科門診進行黃斑激光治療時,注意到激光儀器的能量較原定擬用的高,微脈沖激光設定出現偏差,重新調校後繼續餘下程序。病人兩日後覆診,初步發現出現黃斑水腫增多及輕微視力下降。
另一宗事故涉及東區醫院,病人周一在專科門診接受左眼黃斑激光治療,但醫生錯誤為病人的右眼注入激光,病人當時未有表示不適,醫生發現錯誤後隨即停止,並完成左眼治療。病人昨日覆診,初步未發現任何明顯不良症狀。
醫管局就事件致歉,指非常關注事件,已向公立醫院眼科部門發出提示。至於兩間醫院將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8周內提交報告,提醒前線醫護在進行激光治療時需保障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