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表題評論「香港司法豈能成獨立王國」文章,指司法機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才能更好實現司法公正、社會公正。
文章指出,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廣大市民一直對香港司法寄予厚望。但香港司法公信力近來日益下降也是不爭的事實。然而,香港司法界一些人無視廣大市民對於司法不公的批評,將「司法獨立」作為擋箭牌,給向司法機構提出意見建議的人扣上「干預司法」、「將司法政治化」的帽子,把香港司法視為說不得也碰不得的獨立王國。
文章提及修例風波以來,涉及縱火、襲警等重罪的多宗案件在被告承認控罪的情況下,被法官輕判了事甚至無罪釋放;一些法官將香港警員當作「不誠實的證人」,卻將「港獨」分子稱為「未來的社會棟樑」,又批評愛國愛港法官受到排擠,輕判暴徒的法官卻能升職加薪。
文章指出,一些人打着「司法獨立」的旗號,以「三權分立」混淆視聽,妄圖擴大司法權,把香港司法機構變成可以脫離社會監督的「獨立王國」,進而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管治權威,抗拒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這是對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和香港政治體制的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