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及製作人員工會早上在顧問委員會開會前請願,認為重啟對電視部員工利君雅的投訴調查,並延長試用期120日做法理據不充分,屬政治打壓,破壞公務員制度。港台工會下午約見廣播處長等數名管理層,要求解釋事件。
工會主席趙善恩表示,公務員有3年試用期,至少6次的考核,考核範圍並無公眾對當事人觀感一項,如果利君雅表現有問題,應在過程中提出,管理層重啟調查意味之前已結案,按法庭做法,應是一案不能兩審,今次做法背後原因是不言而喻。
趙善恩稱,利君雅以往提問並無偏離事實,今次事件不只關乎利君雅的個人仕途,亦涉及港台制度。利君雅要在明天下午5時前回覆是否接受延長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