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的情況,1月至今,向64間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攤檔採取28次突擊行動,並對多宗個案提出檢控,當中2間店舖被定罪及被判罰款。
食環署表示,上述涉事新鮮糧食店其後已交回其牌照,而涉事的街市攤檔則被終止租約。其他檢控個案尚待法庭審訊。
同期,署方共接獲147宗有關以冰鮮或冷藏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的投訴,根據《食物業規例》向33間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攤檔提出共35宗檢控,其中10宗個案被定罪及被判罰款,餘下25宗個案尚待法庭審訊。
由於近年活豬供應數目下降,部分只獲准售賣新鮮豬肉的新鮮糧食店,向食環署申請轉型為售賣冰鮮豬肉。1月至今,署方共接獲23宗有關申請,並已全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