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撤銷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的委任,較原定的委任期時限提早約2年結束。特首辦回應指出,施覺民本月2日向行政長官提出請辭,並無提及原因。
澳洲廣播公司(ABC)引述施覺民透露,辭任原因與《港區國安法》有關,惟未有進一步解作出闡述。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受訪時表示,《港區國安法》內有條文列明,重要法治原則都會適用於法例,沒有地方令法官擔心,認為作為法官須有足夠信心及毅力維護法治,不應對一條法例感到不高興而退縮或逃離責任。
湯家驊又建議,下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上任後,可向國際社會解釋本港的情況,並繼續邀請普通法地區的法官來港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