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人民力量陳志全,於今年5月立法會內會遭工聯會郭偉強拉倒在地,陳志全私人檢控郭偉強一項普通襲擊罪,獲法庭批出傳票。郭偉強今午應傳票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應律政司要求,押後陳志全私人檢控審訊,郭偉強拒認罪。羅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9日審前覆核。
早前律政司曾要求法庭押後審訊六周,研究會否介入審訊,陳志全表明反對,而法庭如期今午舉行審訊。開庭前,雙方支持者在庭外爭執,法庭保安分隔兩批人士,事件才平息。
律政司代表在控辯雙方不反對下,就申請押後案件陳述理由。律政司代表指出,介入案件與否,或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故律政司希望謹慎下決定,而律政司目前有數小時片段需要翻看,又指若審訊繼續,控辯雙方訟費會提高。
不過,裁判官指出,律政司在案件有裁決前,都可以介入,反問律政司目前調查進度為何,律政司代表拒絕披露。裁判官又問,若控辯雙方不介意多付訟費,律政司亦毋須替控辯雙方考慮,但辯方律師隨即表示介意訟費,稱審前預審、審訊、要準備證人,都涉訟費,又指控方若傳召醫生作證人,辯方亦考慮另覓醫生作證人。
羅官聽取各方理據,拒絕律政司申請押後案件,指律政司缺乏有力理據進一步押後案件,訟費亦非申請押後理據,律政司隨時都可以介入,故一切按常規處理。
控方庭上透露,只會傳召兩位證人,包括陳志全,但不打算傳召醫生。控方又稱,會呈上由港台及《眾新聞》所拍攝、長約2分3秒的片段,預計審訊需時兩日。而辯方就指出,或會呈上個多小時片段,又指未決定傳召多少證人,當中或涉立法會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