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曾發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黑警死全家」等言論,昨被起訴發表煽動文字罪,及在公眾擾亂秩序罪,並且不獲法庭保釋候審。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稱,事件反映政府打壓反對聲音,以言入罪,損害言論自由,呼籲民主派不要噤聲、繼續做對的事。他又指,正研究為快必向高院申請保釋。
陳志全、民主黨許智峯、新民主同盟范國威等,就譚得志被控一事會見傳媒。陳志全稱,譚得志被指發表的「煽動文字」,於過去一年遊行集會上此起彼落,但政府從未表明有關口號及言論,屬煽動文字罪,會觸犯法例。他質疑事到如今才檢控,而且並非用《港區國安法》,而用古老煽動文字罪,旨在打壓反對聲音。
對於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指,不會因為批評政府而犯法,陳志全反駁稱,譚得志正因為叫口號,甚至只是高呼「反抗」,就被控煽動文字罪,政權以言入罪之舉事實勝於雄辯。他憂慮市民發表意見、傳媒發表評論都會違法,人人自危。
問到日後會否繼續叫相關口號及言論,陳志全指「出得嚟無得驚」,又謂法庭對有關行為未有判決,從政人士「過去認為啱嘅事就應該繼續做」,但應自行計算風險。
范國威表示,煽動文字罪為五十年代殖民地法律,檢控門檻低、定罪元素不清、案例不多,政府用此法律起訴譚得志,是有心整治對方。許智峯亦批評政府將法律用作打壓工具,認為譚被指涉違法的行為,不少支持民主人士都做過,直言「拉人(譚得志)等於拘捕珍惜自由嘅人」。
陳志全又批評,裁判官蘇文隆拒批譚得志保釋並不合理,認為案件未進入未審訊程序,相關罪行有違人權法及《基本法》之嫌,亦非殺人放火等明顯罪行,法官不應憑控方片面之詞不准保釋。
目前譚得志收押於荔枝角羈留所,陳志全透露,今早以親友身份前往探望,稱對方精神不錯,又替他向公眾呼籲「唔好驚」,指一旦公眾畏懼發聲,「唔敢講政權就會奸計得逞」。他又指會為譚得志向高院申請保釋,透露不少資深大律師有意幫忙。 新同盟譚凱邦表示,會投訴蘇官偏頗不公,要求司法機構,不再安排他審理反修例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