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5日,民陣向警方申請遊行被拒,仍大批市民仍到港島區遊行。一名15歲少年當晚在將軍澳被搜出自拍棍和對講機被捕,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及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裁判官鄭念慈明言不傾向判處感化令。
被告求情時表示,案發時因不滿政府和執法機關才響應網上號召的公眾活動,希望「多一個人多一把聲」,帶備自拍棍本想作拍攝用,因曾有示威者遭警員不合理對待,所以亦想用以自衞。
裁判官強調,被告在未獲批准遊行中管有一支易於收藏,能伸長至98厘米的金屬棍,意圖用以自衞或傷人,有一定危險性,行為相當不理想,雖然下令索取感化報告,惟不傾向判處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