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先後去信司法機構,介入並撤銷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私人檢控,包括去年西灣河警員槍擊少年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同時豁免兩案事主出庭作供。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午裁定,批准律政司介入並撤回許智峯對兩案提出的全部私人檢控及聆訊。
律政司代表律師表示,考慮所有證據後認為,兩案均無足夠證據以及合理機會定罪,甚至屬表面證供不成立,因此提出撤回檢控。律政司代表亦透露,警方另有並非調查兩案的獨立小組,提交相關未曾曝光的證供,包括西灣河案有關的汽車錄影片段及證人供詞,證明被告為防犯違法行為而行動並不超越賦權。
至於深水埗案,亦有當時相關的士公司對話錄音、附近警署錄影、法證判斷等,證明事主案發期間被武器攻擊及遭3人拉下車,不足證事主能控制汽車並危險駕駛。
不過羅官提到,案中「可能出現咗啲誤會」,指案件應分為撤回檢控及申索訟費,然而深水埗案被告雖曾提出申索要求,但在需要出庭下卻未有現身,因此須再安排聆訊處理,並定於10月15日再續。
法庭亦下達多項指令,要求申索方列明向控方或律政司賠償訟費或由雙方共同負擔,以及申索方理據等作書面陳述,而如無涉及申索一方則毋須出席下次聆訊,法庭亦給予各方14日作出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