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公布,優化「防疫抗疫基金」下的餐飲處所資助計劃,以幫助合資格申請該計劃但沒有申請首筆資助的食肆。
優化計劃將開放予符合該計劃申請資格,但從未申請首筆資助的普通食肆、小食食肆、水上食肆及工廠食堂的持牌人,包括曾申領「保就業」計劃下第一筆工資補貼但不會申請其第二筆工資補貼的相關食物業持牌人申請,有關申請人須仍在營運中。獲批核後,食環署會向申請人按其處所面積發放12.5萬元至110萬元資助,用作支援9月至11月支付員工薪酬。
符合申請資格的四類食肆持牌人將可於8月25日至9月14日期間提出申請。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必須承諾在收到資助的三個月內不會裁員,以及承諾就有關月份不少於八成的資助額會用於支付9至11月員工薪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