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就傳媒查詢「保就業」計劃作出回應,強調所有領取第一期工資補貼的僱主都已承諾補貼期內,支薪僱員總數不可少於今年3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員工薪酬,正在或被要求放無薪假的員工不會被當作受薪僱員計算。截至昨日,秘書處收到407宗舉報,涉及無理解僱、不適時支薪、公司疑似倒閉等,有52宗已轉介勞工處。
發言人又稱,至今已抽查241間僱主機構,當中包括36間「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為零的僱主,未來一星期會抽查另外超過60間這類屬較高風險僱主。
為確保獲批補貼的僱主遵守條款,「保就業」計劃代理人已要求強積金受託人在8月31日前提供僱主於6月及7月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以核對僱主有否在當月把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以及受薪僱員總數是否達到3月的僱員總數。
另外,發言人表示,對於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要求惠康和百佳回饋顧客,創新辦已邀請兩間超市下星期商討落實承諾的初步構思,並會要求他們提供建議書以作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