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拘捕9男1女,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詐騙。警方指出,5男1女涉勾結外國勢力的被捕人士涉及組織一個團伙,目的是要求外國制裁香港,警方否認今日拘捕行動是對美國制裁中港官員的報復。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涉要求外國制裁團伙已運作一年,並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然營運,傳媒高層涉以外國戶口,財政支持組織運作。而團伙中2男1女涉負責運行組織。另外,2名涉勾結外國勢力的男子,與另外4名男子涉串謀詐騙。
他以警方一向不透露案情為由,拒絕說明實際違反《國安法》行為,但指團伙有實際行動,並且香港已被制裁,故已牴觸《國安法》。
被問到拘捕是否作為上周美國制裁的反制措施,李桂華否認,稱警方已調查有關團伙近一個月,「唔可能2日做到拘捕」。
被問到團伙若有外國國籍人士,警方會如何執法、會否通緝,李桂華指出,《國安法》第38條說明有境外執法權,強調作為執法者,只按法律及違法行為作拘捕,不帶政治考慮,又強調他不怕遭外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