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專責調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協議的委員會提交最終報告,指委員會在索取資料及取證方面困難重重,無法進入發掘事實的階段,不能公平及客觀作出任何觀察及結論,決定結束工作。
報告指,事件相關各方,包括梁振英、UGL,以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稅務局,都拒絕出席研訊,提供的資料都只是對本身有利的陳述,難以公平客觀調查。專責委員會曾經研究尋求立法會授權命令各方作證,但大部分委員覺得,不應該以漁翁撤網方式,試圖取得更多資料,認為最終不大可能取得任何成果,只會浪費時間和資源。
專責委員會合共有11名委員,建制派佔7人,民主派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