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法例的通過顯示中央認為香港出現的部分情況,已經跨越「一國兩制」底線,令中央不能接受,因此要提出立法、填補「一國兩制」的缺失,而一般正常和平的示威抗議和遊行不受影響,只是涉及暴力行為及有關港獨、推翻內地政治體制等的言論受到限制。
他又指,在街上揮動港獨旗幟,是跌入灰色地帶,要視乎相關行為是否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或煽動他人作出相關行為等,才會構成分裂國家罪,只是叫口號、舉標語不屬違法。
至於在立法會拉布會否觸犯法例,陳弘毅表示,拉布不是非法手段,若用合法手段阻撓立法會行使職能,並不違法,除非威脅使用武力,或者採取非法手段,才構成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