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於去年6月12日驅散中信大廈合法集會的行動違法及違憲。
代表民陣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當日民陣在中信大廈外的集會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而集會一直維持和平,參與者行使其言論自由,以合法、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參與集會,與立法會發生的衝突無關。
李志喜又指出,警方當日在毫無預警下發射催淚彈,驅散在中信大廈聚集的示威者,造成恐慌,事前亦沒有下令解散集會,亦沒有事先通知集會負責人,給予充足時間及清晰路線,讓和平非暴力的集會人士離開。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就反駁,入稟人忽視考慮環境因素,指當日立法會外騷亂的情況,較2016年旺角騷亂嚴重,警方有責任驅散附近的群眾,案件周二於高等法院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