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及6個紀律部隊部門首長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工作。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海關關長鄧以海、消防處處長梁偉雄、懲教署署長胡英明、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以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表示,全力支持中央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李家超會帶領各紀律部隊全面履行應有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竭力維護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同意《草案》提出香港應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承擔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主要任務的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職部門。保安局會全面配合,並正展開相關的籌備工作。
李家超表示,每個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特定執行機構,屬於每一個負責任政府不可推卸的應有之義,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屬於「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最佳保障,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市民生活太平,社會回復安寧,民生及經濟回復發展,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