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早就3年前涉嫌刑事恐嚇記者案,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提出取消禁止離境的要求,但遭法官拒絕申請,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72歲的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6月4日在維園內近音樂亭刑事恐嚇記者,案件8月18日開審。裁判官羅德泉下令黎候審期間不得離境,並以現金4000元保釋,其後辯方大律師許卓倫指黎智英因工作職務有需要離港,提出以10萬元現金,冀法庭可以收回離港限制,惟申請最終再度被羅官拒絕。
黎智英上月22日曾向法院申請撤銷禁止他離開香港的命令,申請擱置至今。法官當時批准他毋須定期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