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院提私人檢控,控告一名交通部警署警長涉及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向一名22歲男子開槍,法庭今日批准傳票申請,將命令傳召涉案警長出席審訊。
許智峯指出,今次是反修例運動以來,首次有警員因使用武力遭受私人檢控並獲法庭批出傳票,涉事警員需要親自到庭答辯,認為能對警員發出清晰的訊息,如濫用武力需要承擔責任。
涉事警員涉及3項控罪,包括可判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
此外,許智峯同時私人檢控一名的士司機於去年10月6日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早前已獲法庭發出傳票,涉及控罪為「危險駕駛」,涉案司機需於8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