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去年6月至今年5月,多項公共設施受破壞,復修包括交通燈、欄杆、閉路電視攝錄機、行人路面、廢屑及回收箱的金額估計約為6625萬元。
陳帆回覆民建聯議員陳克勤的書面質詢時說,去年6月至今年5月,本港共有740組交通燈線路切斷、燈頭塗污、部分交通燈組件或控制器損毀及焚毀,亦有約60公里欄杆被拆除,至少177個安裝在政府設施及公眾地方的閉路電視攝錄機遭受破壞、約2.2萬平方米行人路的路磚被拆走、約 1320個廢屑箱及130個廢物回收箱遭破壞。
陳帆表示,相關政府部門已在部分主要路口的交通燈加裝保護網、在欄杆被拆除的位置臨時繫上膠鏈、復修欄杆時會改良有關設計,包括加固欄杆接駁,路政署亦在部分公眾行人天橋,加設臨時防護圍欄,防止有人從行人天橋投擲物件到附近道路。
陳帆又指出,警方會因應行動需要,調派人手,特別針對嚴重暴力、罔顧可能引致嚴重人命傷亡的案件,例如縱火、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向路軌投擲物件及從高處向主要幹道和隧道口拋下雜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