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日前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學校課程一直有教唱國歌及相關的歷史,相信國歌法生效後,不會對老師教學有太大改變,未來會檢視課程、資源及老師培訓,有無需要加強或補充。
楊潤雄表示,日後若有師生侮辱國歌,學校可以因應情況處理,如果超出學校可處理範圍,可以找警方協助,強調與學校以往處理違規事情的原則一樣,例如盜竊及衝突。
他又提到,如果老師的表現不尊重國歌,繼而影響學生,是有違老師專業,當局會跟進。
對於港區國安法,楊潤雄指,通過法例後,教育局會根據情況,考慮如何在課程內展現國安法的精神和內容,再在學校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