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今晚的六四集會得不到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但卻無阻賴小姐來到維園現場,「過往每年都會參加,諗唔到原因點解今年唔出嚟」。她稱,集會自由應該是行使出來的權力,若只是「得個講字」就並非擁有權力。
她稱,事前有考慮過是否來參加集會,但認為「既然有人搞咁多小動作,覺得更加要出來」,向當權者表達香港市民有集會自由,「唔可以阻住我哋」。
至於「香港國安法」落實後會否影響她明年參與六四集會,不願上鏡的賴小姐稱,視乎到時的情況而定,若果去到一個風聲鶴唳的地步,會寧願「保住條命」做見證,不會與當權者硬碰。
另一名參與集會的邱小姐則稱,今晚參加集會的心情特別感觸,認為香港在過去大半年經歷了不少事,仍然是一個可以讓華人舉行大型集會悼念六四的地方,應該堅持下去,不可以貿然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