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央政府為香港訂立《國家安全法》,香港大律師公會去信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秘書長楊振武,以提交意見,並建議在有關法律的制訂過程中展開廣泛的公眾諮詢。
大律師公會公布主席戴啟思在信中表示,國安法現階段仍有待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制訂,其重要性已引起香港社會各界關注,法律一旦公布實施必然對本港700多萬市民、企業、以及包括在香港生活、工作及營商的海外人士及企業影響深遠。
戴啟思指出,鑑於兩地法律制度、法律詮釋、法治觀念以至執行機制均存差異,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除按《基本法》第18條第3款所述向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徵詢意見外,在制訂過程中展開廣泛的公眾諮詢亦極為重要,使之更能符合《基本法》之規定和彰顯立法精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