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青衣已婚警察宿舍的22歲女子被控販毒,控方早前申請撤控,裁判官要求律政司派代表到庭解釋理據,案件今日在沙田法院再訊。裁判官表明不同意律政司看法,但指律政司有權獨立決定檢控安排,因此批准撤控,被告當庭獲釋。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12月在沙田顯徑郵政局收取一個藏有3公斤毒品氯胺酮的郵包,在警誡下表示是一名不知名男子叫她領取,控方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事前知道郵包內藏有危險藥物,被告亦無收取利益,堅持撤控。
裁判官鄧少雄質疑,以往同類案情案件都足以檢控,辯方在初級偵訊可挑戰案情,又認為如果陪審團被正確引導,很大機會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