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記者早前在採訪涉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的調查新聞時,遭警方截查並以「遊蕩」罪拘捕帶回將軍澳警署。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警方曾查看攝影記者相片和將文字記者的採訪簿影印,事件嚴重,因為記者的採訪材料受法例保護,要法庭要求才能取閱,而取閱要求亦相當嚴謹。
楊健興在電台節目中指出,認為涉事警員的做法嚴重侵犯和干擾記者採訪工作,有違法之嫌,是很嚴重的事件,要求警方公開交代。
對於報道引述有警員問記者,是否知道住宅內所住的是好重要的人,楊健興認為,涉事警員的講法奇怪,警方事後未有澄清和反駁,令人相信警員在查問記者前,已知道記者正在跟進有關警隊高層的報道,認為警員是刻意針對記者的調查,阻礙採訪。
警方早前澄清,未有無故拘捕《壹週刊》記者,當時是接獲市民999報案而趕往現場調查,並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經調查及澄清事件後,警方已經即時採取適當行動,釋放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