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評英國外交部就香港警方依法拘捕黎智英及李柱銘等人說三道四,表示堅決反對。
公署發言人稱,香港警方對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者,採取行動是依法執法,外國無權干預。英國外交部發言人罔顧事實,顛倒黑白,以「和平抗議」為幌子掩蓋「非法集會」的實質,企圖包庇縱容反中亂港分子,為其開脫罪責,這是完全錯誤的。
公署發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英方經常將「法治」掛在嘴上,但面對反中亂港分子時,卻閉口不談遵守法律,其「雙重標準」暴露無遺。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敦促英方尊重香港警方依法執法,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