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區議員在辦事處門外貼上告示,稱「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表示,目前4條反歧視法例並未涵蓋不同政見者,平機會沒有法律基礎處理相關事件,但認為區議員作為民選民意代表,不應該區別對待市民,而且有關告示帶侮辱性。
另外,有餐廳亦張貼告示,拒絕說普通話者入內光顧。朱敏健指出,語言本身不足以構成種族歧視,因為不同種族的人都可以說同一語言,但若規定令大部分同一種族的人有較差待遇,則可能犯法。
他解釋,每宗個案需要個別具體審視,例如張貼告示的背景及原因、餐廳如何執行告示等,若未有受害人,平機會只能勸喻或提醒有關商店,避免觸犯反歧視條例。